台灣史
馬習紀念抗戰七十週年都以開羅宣言收回台澎、釣魚台、南沙為內容,說是美國總統所同意,溯至1943年十一月廿三日晚上,蔣介石會見羅斯福後的結論,經查不然。
關於這一夜,中方的原始資料有三:(1)是王寵惠呈蔣介石開羅會議日誌,說:「中、美兩方一致同意於下列各點(一)日本攫取於中國之土地應歸還中國…」。
(2)1956年美向顧維鈞索取的中方備忘錄英譯,也表示蔣介石及羅斯福同意(agreed)日本用武力奪去的東北四省、台澎戰後應歸還中國。
(3)國史館派人去史丹佛大學抄回來的蔣介石日記卻不一樣,相關原文為:「三、談領土問題。東北四省與台灣、澎湖群島應皆歸還中國,惟琉球可由國際機構委託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議,一以安美國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已屬日本,此區由美國共管比歸我專有為妥也。」日記上,蔣只說由他提議,並未說羅斯福同意,也沒談到釣魚台、南沙。
再看羅斯福,他回美後,1943年十二月廿四日的爐邊談話也只說和蔣介石「談到」被偷竊的財產歸還合法擁有者(to
discuss…the restoration of stolen property to its rightful owners.),並未說(agreed)「同意」,這和蔣日記所寫的相同。更何況1955年邱吉爾赤裸裸否認開羅宣言把台灣交給中國。
我們不曉得微調歷史課綱憑什麼說「開羅宣言」光復台灣?何不也說毛澤東參加開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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