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這不是純粹的電影

〔晏山農 中國時報2011.09.14摘要〕作家瓦歷斯.諾幹表示,漢族所認定的「出草」(馘首)定義太狹隘,泰雅族定義MGAGA為:是決定對錯的方式、是禳災的儀式、是對外宣告主權的行動。是以,片中的出草鏡頭,當然就是要破除吳鳳神話,還原它本有的祝祭內容。

其次,祝祭語言必須原汁原味。《悲情城市》裡梁朝偉飾演的聾啞人物林文清,只能以眼、手見證時代的變局;而今《賽》片以賽德克、日語為主,漢系河洛話淪為陪襯,北京話則全然未聞。    這逼使所有目光只能緊盯字幕,在沉重的視覺下卻具體參與了祝祭。

這是台片有史以來頭一回!原民藉由掌握話語權,不但活絡了主體,且讓中國為之震懾、興風怒斥,可見擁有話語權就是掌握制高點

再者,祝祭並非反抗者專屬,日軍警和「味方番」(加入日方參與「剿亂」的原民社群,主要是道澤群)也進行了另類祝祭。

當莫那魯道說:「如果你的文明是叫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帶你們驕傲的野蠻到底」,對應的是日軍鎌田彌彥少將所言:「叫你們文明,你們卻逼我野蠻!」爾後正負電子的對撞,致使夾縫中的花岡一郎、花岡二郎只能選擇自戕。

等到戰事告一段落,鎌田面對早開的櫻花,赫然驚覺賽德克族所為竟是日本喪失多時的「武士精神」

最後,片中的莫那魯道固有其英雄形像,卻也不時流露豪強的跋扈姿態;至於「反方」如馬志翔飾演的鐵木.瓦力斯(道澤群頭目),親證殺戮已非通往祖靈之路時的情狀、巡警小島源治意圖安撫道澤群的激昂心緒,都不時流露該有的人性以及背後不可逆的立場。如斯文明/野蠻的互置就是祝祭之功,當然遠勝《阿凡達》許多!

祝祭當然無法詮釋霧社事件後「反抗番」被迫遷居川中島已不足三百人的悲切實情。更不堪的是,至痛之後再歷皇民化連動的麻醉,台灣原住民竟成護衛皇國主力,記憶流失還迤邐到了戰後另個政權,繼續當永遠的順民。

 一部電影不可能解決現行原民的所有窘境,但經歷八十多年後重被喚起的記憶雖然至痛,卻是再造認同與和解之所需,而看似局外者的漢人在親歷這場祝祭後,又豈能再夜郎自大。準此,《賽》片踏出的這一步絕對可以列史。

原住民並不「黥面」!〔陳文彬/中國時報2011.09.14摘要〕   正當電影《賽德克.巴萊》引起一陣熱潮之際,部分媒體的報導不自覺間也暴露出台灣社會長期來對原住民文化的偏見。舉例近日媒體報導:許多族人穿著傳統服飾,並「黥面」來到電影院,用行動支持原住民文化的電影。

然而「黥面」一詞的背景乃源自中國帝王文化統治體系,是針對奴婢、士兵、罪犯等,統治者為防止被統治者脫逃或懲罰,故在臉上刺青予以「黥面」。

而台灣原住民族的「紋面」文化,卻是對祖靈及至高無上的傳統文化敬仰(泰雅族人是gaga、賽德克族人則是gaya)不管是男人、女人都必須經努力工作,遵守守護獵場、認真編織等祖訓後,才有資格在臉上「紋」上象徵成年、榮耀的符號未經「紋面」的靈魂,將來是無法驕傲跨過「彩虹橋」的

 所以台灣原住民族「紋面」文化,與中國帝王文化的「黥面」是完全不同的話語符號意義。台灣原住民的「紋面」代表榮耀與驕傲,中國「黥面」象徵的則是懲罰與統治者所有權的擁有。

話語生產本身是一種權力關係,一種支配與被支配的角色。其支配權力是政治性的,與其它權力關係千絲萬縷糾纏著。

媒體迄今尚沿用「黥面」字眼的思維看,凸顯出的不正是台灣長期受中國文化霸權影響與知識生產的相互因果嗎?

此際正因電影引起全國社會支持原住民文化之際,請媒體先將「黥面」觀念,從報導台灣原住民族「紋面」文化中拿掉。正名「紋面」文化,不要再把「黥面」字眼用在台灣原住民的身上吧!

反省流血殺戮 尊重多元價值【摘要2011/09/14 聯合報 駱冀耕】我們認為是正當不可侵犯的價值,其他人看來可能是偏狹錯誤的。當賽德克族準備武力對抗日本人時,其他族群頭目建議,日本人兵強馬壯,為了避免滅族的風險,應該暫時隱忍,這難道不是另一種可能也正確的價值嗎?

族群的驕傲與犧牲年輕生命相比較,究竟誰輕誰重?而所謂文明與野蠻的價值衝突,不也是全球化當中,每個地方遇到的難題與價值衝突嗎?誰是文明?誰是野蠻?是誰來詮釋,誰來界定呢?

當賽德克少年都拿起刀槍殺日本婦女跟小孩時,這不正是戰爭最殘酷的一面嗎?他到底懂多少?兩個不同族群的小孩,真有那麼大的仇恨嗎?仇恨究竟是來自親身深刻的體會,抑或是學習來的過程?決定戰爭的人往往是男性,但無辜的小孩與女性總是戰爭中真正的受害者。

當族群受到高壓統治、不平等的待遇、文化不被尊重,此種衝突最後必定產生反彈力量,即便經過流血、犧牲,還是未必能完全平撫,這應該是所有族群與統治者都應該引以為戒的。尊重多元聲音與不同價值,以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應該正是這部電影真正表達的價值!

參考資料:

請別唬弄、污名化228

一律處死刑

莫那魯道爭議 時代悲劇【摘要2011/09/14 聯合報 章俊博】「賽德克.巴萊」電影所呈現的抗日歷史,是賽德克族英雄莫那.魯道帶領族人抗日的「霧社事件」,這一類事件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是日本為便於執行「理蕃政策」採取的措施。

其實,在其他族群裡也都有。像阿美族的「七腳川事件」、「麻勞勞事件」、布農族的「大關山事件」、太魯閣的「新城、三棧、加灣、威利」等抗日戰役,都是當時台灣原住民族自主性的抗日事件。

當外來統治者基於貫徹其統治的任務時,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必然付出慘痛的代價。當年日本人要深入山區,行使其管理統治,但面對原住民熟悉山林,自然「投鼠忌器」,因此採取「以蕃制蕃」的策略。

泰雅部落耆老站出來控訴莫那.魯道對其部落進行滅族的事實,以當時的環境,站在現代人的角度來看,確實很難做出誰對誰錯的結論,這是時代的悲劇,也是台灣原住民族當年所面對的遭遇。

在排灣的文獻裡也有記載金峰鄉嘉蘭村的排灣族,在日治時期被迫從Ka-aluwan舊部落遷徙到山下時,遭禁設Cakar(青年會所)、祭拜祖靈、進止傳統室內葬,這些都是因為害怕排灣族人透過傳統信仰凝聚力量的連結,引發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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