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1日 星期六

誰強迫慰安婦?

台灣史  
ディズニー・プリンセス・メドレー
【摘要2015.7.11.自由 林瑤棋】拜讀昨日貴報A3有關微調課綱「台灣史」相關十七項較大爭議的新聞,其中有關第十七條「慰安婦」改為「婦女被強迫做慰安婦」部分,我略知其中一、二,願意提供我所知道的情形。
我的姑丈顏氏(如還健在是112歲)原來在沙鹿開菜店(酒家),太平洋戰爭後,台灣百業蕭條,菜店當然蕭條更嚴重,大約在1943年之後,他只好兼業當慰安婦的牽猴仔(仲介),當這種牽猴仔反而比開菜店好很多。
他當慰安婦的牽猴仔,常把營業狀況告訴我阿嬤,那時候我已是懂事的大小孩,他們講話內容我都聽懂。他說大家都窮,當慰安婦收入比當酒家女好很多,所以在他遊說之下(當然不是強迫),很多來應徵酒家女的都願意去當慰安婦。甚至到各鄉下去找窮人家的女兒當慰安婦,聽姑丈說,他賺牽猴仔收入頗豐。
筆者已是八十歲的老人了,所知道的或所看過的日本或中華民國慰安婦不知凡幾。依我約略估計,光是從民國39年到民國70年代的三、四十年間,在台澎金馬的慰安婦起碼數萬人計,這些人現在大多數都還健在,只是她們不敢出來索賠而已。
我在民國四十年代當兵時,曾在金門某軍中樂園見過一位17歲的服務生,她是在萬華寶斗里當私娼時被警察抓來軍中樂園的,因為她年輕又是菜鳥,每天遇到幾十個強擱勇的砲兵,她受不了而每天哭哭啼啼,叫痛也不能休息,這種的慰安婦不叫「強迫」,那麼什麼才叫「強迫」?
我曾聽一位原在台北市、後來調到我們鄉下的蔡姓警察說:凡是軍中樂園服務生不夠時,國防部就會同警務處抓私娼,抓到私娼就送去當慰安婦。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年滿二十歲始能申請娼妓執照,可是當年很多窮人家把十六、七歲的女兒賣掉,因她們年齡不到,只能當私娼。蔡先生說,抓私娼很容易,只要到寶斗里環河南路去抓,一個上午抓十幾個不成問題,有業績又有獎金,是警界的好業務之一。
總之,強迫台灣婦女當慰安婦,我想中華民國比日本還嚴重,所以我希望「微調」這條課綱要特別慎重。 (作者為醫師)
李鈞震:
1.     沒有受嚴格教育訓練的人類,必有以大欺小的生物慣性,它源自於猿猴,所有的猿猴都會以大欺小;人類只要沒有受到足夠的教育、社會沒有足夠的監督機制,就會生物慣性發作,以大欺小。
2.     筆者的母親在蔣介石時代獨自一個人離開新竹縣的家鄉,到金甌女中學習會計,她白天在工廠上班,晚上讀夜校,半工半讀完成學業,當時有人到工廠介紹她到中國時報工作,在那個貧窮的時代,能夠到國民黨黨營事業工作,等於是在經濟上翻身了。
3.     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她和同學到中國時報工作後才發現,她們白天工作,晚上必須性朝貢給當時的國民黨權貴階級,為了養活哥哥和母親,她忍耐羞辱;但是還不只如此,中國時報要求必須為高層生子才能繼續工作,那些強迫女孩子為權貴生子的國民黨黨工說,生下余XXXX、…的孩子,你們才有人脈,才能保住工作。
4.     這些女孩家室清白,到台北工作未婚生子,是回不了家鄉的,但是,中國時報高層就是以此控制他們,並覺得凌辱貧窮女人才會產生自信感,所以,硬逼她們未婚生子,還說:「吃虧就是佔便宜。」
5.     我的外婆沒有辦法,只好找一個貧窮的年輕人跟母親結婚,說好隱瞞這件事,就可以為他安排一個工作,那個人就是我的生父;但是婚後,我的生父不守信用,不停地毆打我的大姊,也毆打保護大姊的媽媽和外婆,並且強迫我們觀賞他毆打大姊、外婆和母親的情景。
6.     父母帶我去參加中國時報的救國團活動,我才發現母親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救國團高層看到父母就問:「大女兒為什麼沒有來?」不僅如此,他們一個一個問候其他參加救國團活動的女性,查問那些私生子女們,這樣當著她們丈夫的面羞辱人,目的就是要讓窮人活得沒有尊嚴,當時的救國團團長是宋時選,但這應該是從蔣經國當救國團團長以來的傳統文化。
7.     李登輝擔任國民黨黨主席,蔣孝嚴擔任國民黨秘書長時代,筆者在國民黨文化部工作,裡面的黨工都是現在馬英九、郝龍斌的幕僚。他們與中國的高官交流,接受共黨女黨工的性招待,並且,設計美女性朝貢給國民黨高官;筆者曾經目睹他們一起哄騙年輕貌美的孫X瑜,說要幫她介紹好人家結婚,請她吃飯,過一陣子之後,他們就開始討論上了沒?感覺怎麼樣?下次換你。」這應該是國民黨長久的文化習慣。
8.     女性要在國民黨有發展,都必須先成為國民黨高官的情婦、陪酒,宴會上要替高官斟酒、剝蝦殼,有許多國民黨的女性高官、媒體主管或大學教授都曾經是某位高官的情婦,國民黨權貴玩過以後,就酬庸她們到某個位置,當然,當初幫忙牽線的黨工,也要安排一個位置酬庸,免得透漏口風,這是新聞界都知道的事實。
9.     筆者在李登輝時代跑過國民黨投管會的新聞,投管會的新聞記者都說,大掌櫃劉泰英和和潤X集團尹X樑合作,用美女掌控國民黨權貴,資深新聞記者說,尹X樑掌控年輕貌美的韓國女明星,讓他們性朝貢給國民黨權貴,藉此獲得許多商業上的利益。
10. 國民黨權貴階級的主流文化一直都是以大欺小、官商勾結、情色文化。國民黨權貴會去祭孔、死背論語、演出夫婦恩愛的樣子,騙騙無知的社會大眾,但是背地裡卻是慾望橫流、花天酒地。
11. 民進黨有沒有這種文化?民進黨執政時間不長,再加上國民黨與媒體嚴厲地打擊監控,所以官商勾結的系統還沒有發展起來。但是,如果民進黨長期執政,萬一社會監控的力量不夠強,以大欺小的生物慣性必然就會發作。
12. 筆者的朋友,剛進新聞界認識一名男友新聞記者X,他的家庭非常富裕,是李登輝和陳水扁的金主,這一家人面對李登輝和陳水扁這些政治權貴的時候是善良的人,面對弱勢者則是惡人。
13. 筆者的朋友,因為長期受家庭暴力的關係,身體不健康,假日得四處逃命,睡覺的時候,不喜歡男友碰她,就賞他一個耳光,X就叫母親在請她吃飯時公開羞辱她,私生活不檢點,逼她一定要給他的兒子強暴。她有幾次生病,家裡又充滿暴力,沒辦法只好待在男友家,他趁機強暴她,還譏笑:就是欠強暴。
14. 新聞記者X的母親陳X蘭是家庭主婦,不用工作,白天炒股票,下午睡大覺,但是,卻故意惡整人,叫筆者的朋友在上班時間替她到百貨公司提貨。當時筆者的朋友的母親罹患乳癌忙於照顧母親,沒有時間幫她跑腿,她就認為她太驕傲,告訴兒子趕快分手,窮人都是來騙錢的,至於當初當應要送筆者的朋友去美國讀新聞系的諾言,則故意忘掉。
15. X有一名前前女友,考上外商銀行,因為工作能力佳,成為總裁夫人,他聽到了就到處跟朋友說很想去她的婚禮,他要讓所有人知道銀行的總裁夫人是被他玩過了。事實上,蔡X吉在大學時期就不斷的玩過許多女孩;後來他在世新當講師,與學生搞婚外情被太太抓到。
16. X習慣譏笑、虐待窮人的言行,在世新大學與新聞界惡名昭彰,但是,卻被北社、綠營高層視為英雄人物,為什麼?因為「以大欺小」是無知人類的生物慣性,這是不分藍綠的。
17. 筆者的朋友分手後,X數次騷擾筆者的朋友,調查哪些男生跟她接觸,跟蹤她,強迫她要當小三,好羞辱TVBS主播鄭X云;她拒絕之後,X惱羞成怒,抓狂露出真面目:「你以為你還是處女嗎?我會告訴所有的人你跟我做了什麼?」
18. 為什麼北社社長王美琇、辦公室主任陳昭姿等人要力挺強暴犯與其家屬?因為強暴犯送了很多政治獻金?因為他們有歧視弱勢者的生活習慣?因為他們家族,為綠營發展性朝貢文化
19. 凡是權力地位與知識不相稱的地方,就一定會發生霸凌的問題。筆者在新竹縣讀華山國中時期,學業成績好,因此大表姊范X珍心理不平衡,認為我一定太驕傲,強迫我一定要打開房間的門,放下書本,不准念書,接受他丈夫張X廷的教育。
20. 大表姐夫張X廷教育什麼呢?他說自己曾經和二個男同學,一起強暴一個女孩子,蓋著棉被就幹起來,又說女人就是一個洞,你讓我幹了以後會上癮,還說他很有見識,經常去看牛肉場的表演,他們會將女孩子的衣服脫光,要求她將腿分開,他會將手插進牛肉場女孩子的陰道挖她們。
21. 我告訴母親,這個姊夫會強暴我,請她處理,但是母親說:你要聽大表姊范X珍的話,你要尊重倫理、長幼有序。」結果,有一天下午房間門沒鎖好,大表姊夫就闖進房間硬要脫我的衣服,我不停地掙扎,後來是舅舅感覺到不對勁回家救我。
22. 我告訴母親一定要向橫山派出所檢舉張X廷與范X珍這對強暴犯夫妻,但是母親說要尊重姊姊,要保住范X珍的顏面,不要張揚,如果我去檢舉,就是不聽母親的話、不孝順。
23. 犯罪者如果沒有被揭發、監督、重罰,就會持續犯罪、霸凌。母親去世前,希望我不要救治她,保重自己的身體健康,接下她的遺產去國外讀書,找到好工作以後,才有能力照顧精神病的大姊,但是大表姊卻與父親一起造謠陷害我,帶領家族霸凌弱小,搶奪母親全部的遺產,讓大姊落入霸凌她的家暴父手中。
24. 社會學家紀登思認為,社會要充滿反省與進步的力量,必須讓權力去中心化,增加個人和地方社群的「自主性與認知」,讓這個社會成員可以由下而上監控握有權力的人,這樣社會各階層才能充分對話,這樣的政治稱為「生機政治」。
25. 只有鼓勵社會產生由下而上監控的機制,才能避免權貴階級生物慣性發作,以大欺小、霸凌弱勢者;握有權力的人將成為全民監控的對象,他的言行才會謹慎,社會才能逐步走向公平正義。
26. 目前中國的高官權貴,誰不A錢、養一大群女人?目前的中國箝制新聞自由,沒有反對黨監督,因此高官權貴的慾望橫流,無法控制,連央視的女主播個個都成為權貴的公共情婦,男主播則個個都是權貴夫人的公共情夫,這是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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