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保溫杯蓋驗出含塑 遇熱恐釋毒

【摘要2.4.2012自由】如果你習慣將保溫杯內熱水加滿,或者使用保溫杯附加的杯子倒熱水,即日起請改掉這個習慣!消基會提醒,九成以上的「保溫杯蓋」即使通過半小時內溶出試驗,短暫浸泡熱水無虞,但更長時間使用或碰到酸鹼熱飲、油湯有溶出有毒物質的疑慮
消基會去年十月於大台北地區購買十五件保溫杯進行檢測,結果發現高達十四件不符合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檢出塑化劑DEHP含量1030mgkg,僅象印公司出品的「象印不鏽鋼真空保溫瓶」符合標準。
重金屬鉛、鎘試驗有兩件不符合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推測與杯蓋的染劑有關。特力公司生產的「時尚真空保溫隨行杯360ML」黑色保溫杯的杯蓋,是唯一包括塑化劑、鉛、鎘統統都被檢出的產品。長期食入低量可能影響腦神經系統;則可能危害泌尿、呼吸系統及骨骼。
消基會說,雖然上述兩件商品的鉛、鎘含量符合衛生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低於所訂塑膠類材質鉛和鎘的100ppm標準;但與環保標章規範不得檢出的落差太大,呼籲衛生署要重新檢討標準。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黃鈺生指出,衛生署對食品器具類容器的塑化劑僅有溶出試驗標準,建議連杯蓋也應建立標準;而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由於未有強制性,幾乎沒有業者提出申請,建議環保署應發揮監督力量。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鄭維智表示,依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會直接接觸食物的杯蓋,其塑化劑一樣要符合溶出試驗標準。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長林建輝表示,保溫杯屬於食品容器,衛生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對於食品容器塑化劑和重金屬含量有明確標準。
環保署管考處負責環保標章官員表示,環保標章要求產品品質必須達到「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通過環保標章審查的產品,品質都遠高於現行法令規定,但環保標章制度採自願申請方式,無法強制廠商申請

跨黨護溼地中國時報2012.02.04摘要】國民黨邱文彥、親民黨張曉風、民進黨田秋堇三位立委昨天聯合召開記者會,希望保留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湧泉濕地。其實朝野立委早該這麼做了,本屆立院應該多出現有利國計民生、推動社會進步的跨黨派行動,才能讓國會亂源形象浴火重生。
邱文彥原本是環保署副署長,在他們進入立法院之前,長期關心環保議題的田秋堇一直孤軍奮戰,如今他們三人聯合作戰,也讓新國會的跨黨派行動出現更多可能性。這種為了公益而跨越黨派藩籬的合作,早就應該成為立法院的常態,如今才出現已經遲到太久。
然而,邱文彥、張曉風、田秋堇一旦起了頭,這屆新國會就再也沒有理由陷入藍綠對立與意識形態之爭。只要跨黨派行動成為風潮,就有機會迫使穩居國會優勢的藍軍推動改革。新國會若能從環保、公衛等議題的跨黨派合作擴及其他公共政策,就能逐步建立理性問政的新風氣,國會形象才能真正脫胎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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