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

階級門與貧富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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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3.13.蘋果】台北市規劃某些捷運聯開宅作為公共住宅,以較廉價的租金租給沒錢購宅的人居住,竟引起原住戶及附近居民抗議,理由是:貧民入住會拉低附近居住品質,並造成房價下跌
之前鬧出原居民要求聯開宅另闢大門給貧民走,不同的人走不同的門,被譏為「階級門」的爭議;美河市也傳出住戶擬建「貧富牆」,分隔原住戶與公共住宅,還揚言控告北市府,並向北市捷運局求償,賠償因窮人入住而導致房價下跌損失金額的一半。 這是人性黑暗面的展示嫌棄窮人。這項推理的邏輯是:來租的一定是窮人,窮人一定髒亂沒文化,髒亂一定會影響房價。
其實原住戶不必擔憂。首先,以目前市府對聯開宅租金的訂價並不很便宜,平均月租金要1萬多元,不是弱勢窮人住得起的。其次,住進來的人未必髒亂,文化水準未必低於原居民。收入高低不等於生活習慣和公德心的好壞。魏應充家族富貴逼人,連政府高層都有人當他們家門神,可是卻為獲取暴利而生產黑心毒油,美河市居民歡不歡迎魏家搬進去當鄰居?
太多中低收入者是人格高尚、操守正直、品德珍貴的好人,怎能以所得來判斷品德?簡直莫名其妙。 網路上一片咒罵,批原居民「自私」、「吃相難看」;對於房價下跌要市府賠償,鄉民反罵:「那房價漲,是不是要捐出一半給國庫?」 
對此,柯文哲回應說,不要把公宅想成貧民窟,既是政府推動,一定有他的水準,會把社會福利帶進去,如托嬰、托老、診所、學校等。柯還說,他同意馬總統及許多專家學者提出的混居概念,不要讓有錢人住同一區,窮人住另一區。 這個問題牽涉到正義的三項概念:1.功利或福祉的最大化;2.尊重自由選擇;3.培養美德和共善。
論述正義的哈佛大學哲學家桑德爾特別強調共善的4種樣貌:1,公民精神、犧牲、服務。2,市場的道德限制。3,貧富差距、團結、公民品德。4,相互尊重的道德對話。在公宅議題上,正是試探我們公民正義感的試金石。
汙名化社宅不容美河市住戶亂來【摘要2015.3.13.聯合報 張金鶚美河市反社宅,要北市府賠房價?要蓋貧富牆隔離?要告市府圖利特定人士?被汙名化賣不掉房子,要告北市府?看到上述新聞,令人氣憤!台灣社會真的完全沒有「居住正義」了!
美河市反社宅,要北市府賠房價,有道理嗎?那是否政府實施任何利空政策,包括房地合一稅、房貸緊縮政策,造成房價下跌,建商或投資客甚至所有購屋者說當初投資購屋時,政府都沒有事先告知會實施相關政策,也要求政府賠房價,可以嗎?
任何買賣投資行為,不是自負盈虧的嗎?更別提美河市房價目前炒作高漲,有何證據顯示因為社宅造成房價下跌,政府要賠一半房價?真是完全沒有道理!
其次,美河市反社宅,要蓋貧富牆隔離,可以嗎?此明顯違反相關建築法令,不可能通過,更別提不可能獲得大多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如此說法,只是加深貧富隔離的標籤化,一般非社宅的房價反而加速下跌!這叫做「損人不利己」。
第三,美河市要告市府圖利特定人士,不荒謬嗎?那是否面對所有的社會福利政策,也要告政府圖利所有的社會福利團體及相關族群?政府幫助買不起房子的弱勢市民,讓他們有機會租到房子,是政府本來就該要有的作為,沒有幫助反而是政府失職!
第四,美河市被汙名化賣不掉房子,要告北市府,不是更可笑嗎?仲介業者常說,沒有賣不掉的房子,只有賣不掉的價格。另外,美河市汙名存在的證據何在?若有,將其汙名化的人是政府,還是住戶自己?
如果美河市管委會的會議記錄屬實,且獲得住戶認同通過,那顯然住戶自己認為美河市是有汙名,而非政府。反之,美河市將社會住宅汙名化,政府是否該有所作為?面對此明顯荒唐不合理的各種說法,政府及社會大眾是否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否則積非成是,「台灣的社會住宅被汙名化」,才是令人最痛心也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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