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2012自由/劉黎兒】綠能或所謂再生能源,都很值得提倡,但台灣長年發電過剩,廢核是無須等待綠電的,不需要替代能源也能廢核;應該先廢核才行,否則核電當局總拿綠能發展來不及,當作拖延不廢核的藉口。有人疾聲呼籲要綠能,但要注意是否也同時堅持廢核,否則只是擁核政府的幫兇而已。
擁核政府或業者也表示要發展綠能,但也同時要維持核電,並未真正盡全力發展,像不讓發電、送電分離、收購電力消極、低電費消滅綠能等,結果若不以廢核為前提,綠電很可能淪為核電的裝飾品。台灣現在綠能只佔0.2%,政府即使答應「努力」發展綠能,就算成長10倍,也不過2%,意義不大。
事實上台電最近幾年備用電力高達23-28%,台灣核電發電能力雖只有11%,但核電一旦運轉很難調整,拚命強迫大家用核電,但核電依賴率也不過17%(經濟部能源局的資料,1~9月的平均是16.73%),即使現在馬上廢核也完全沒有問題。
台電董事在公視節目公然宣稱台電依法要有16%的備載率才行,這是天大謊言,台灣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備載率需要16%?16%是台電提出申請,而政府核定的而已。
日本所有電力公司都表示備載率只要8~10%就綽綽有餘,台電為何需要兩倍?應該有個明確的說明,否則為何要為了這種不需要的備載率,強迫台灣人冒亡國風險、每天繼續生產劇毒億倍的高階核廢料等,而使用核電呢?
「綠能」是真正不需要進口而值得發展的清淨能源,全民都應催促政府積極轉換,但台灣無須等綠電發展上軌道,也早就有資格廢核了;政府及台電長年用低於中國的低電費政策,強迫台灣人浪費電,讓許多家庭覺得換LED燈泡划不來,也成為維持核電的藉口。
台電每年虧損數百上千億元,讓國民買單,也沒人因此負經營責任,非常荒謬,單單這部分也能省一成以上,省電才是最直接節能減碳,也能讓廢核更具體明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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