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24.2011蘋果】警方1個多月前破獲詐騙集團,查扣電腦中發現約2萬筆台新銀行現金卡個資,數量多到需以身分證英文字母排序!滑鼠點入就可看到客戶填寫的現金卡申請書,填寫時間約在2003至2005年間。
《蘋果》從個資中隨機訪尋,當事人痛批:「他們(銀行)沒有善盡保護(個資)責任,每個月都接詐騙電話,實在可惡!」連新北市議員鄭金隆也因辦信用卡而受害。最令警方憂心的是,「歹徒得到資料後,會不斷轉賣,根本無從得知資料轉賣了多少次?」
一名警官透露:「每個資料夾都有上千筆內容,歹徒就像從銀行電腦裡直接把資料copy出來,實在離譜。」
《蘋果》檢視,外洩個資被轉存影像檔,方便不法集團轉賣牟利,資料詳載客戶姓名、卡號、身分證、電話及地址,甚至還有健保卡、戶籍、存摺。外流資料包括Story晶片現金卡轉換申請書,還有軍人辦貸款時,提供的軍人身分證或薪資單,也有台新員工訪查貸款者紀錄。
近1個月來《蘋果》調查個資真假,抽樣電話或登門拜訪,有人表明「無所謂」拒訪,也有人表示:「還好早就不用(卡片),不然就慘了!」願意受訪的十多人都從未被告知個資外洩,台中賴姓婦人氣憤說:「台灣要淪陷了嗎?一點保障也沒有!申請現金卡也會外洩,台新銀行太可惡!」
律師呂勝賢指出,個資外洩民眾往往最倒楣,因舉證困難,更遑論向相關單位求償,立法院去年修正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行政院公告實施後,當事人可向洩露個資者求償,若同一原因造成多數人權利受損,合計最高可求償2億元,建議被害人集體向消基會陳情,透過集體訴訟討回公道及權益。洩露者若意圖營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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