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冷漠 民主之癌

〔摘要3.3.2011自由◎ 施正豪〕雖然台灣自稱是民主國家,有些執法者在為了破案或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卻可以犧牲了人權。而讓這樣的事件不斷地發生是全民的責任。

我們對政治和人權的漠不關心,殺死了江國慶;是我們的沉默,讓那位執法者敢對學生出言恐嚇。

也有少數的人用一種順民的角度,將「言論自由」當作社會的亂源,將「人權」看成是犯罪的溫床。他們也許認為上街頭的「暴民」是浪費社會的資源,但這些對言論自由似是而非,只是更加凸顯出對議題的逃避和對人權的誤解

政治,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透過公共事務的參與,人權才得以體現。也許我們可以從關心了解自己選區的議員和立委開始,不管藍綠和人情,讓焦點重新回歸到政策的討論。讓我們對政治人物的監督,不要僅止於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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