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答:「因為當她離去後,我才發現我很『需要』她,才明白她的重要。」
女人們千萬不要因為他這席話而深受感動,因他接著又說:「她離開後,沒人幫我按摩僵硬的肩膀;沒人幫我準備晚餐、放洗澡水、買生活用品、摺衣服、曬衣服、洗廁所……,她的離去,造成我生活上的極大不方便。所以我希望她回來,因為我實在不能缺少她。」
可見他只是「需要」她,而非真心「愛」她。
我為這位聰明選擇離開的女人慶幸,她一定正在享受無事一身輕的優閒生活吧!若我是她,我有百分之百的機率不會回心轉意。
他總愛裝受害者的可憐嘴臉,但說出來的話還是很欠揍,他說:「還好我沒有付出太多金錢在她身上,分手後也沒有什麼好清算,我比較占便宜啦!因為她花在我身上的金錢比較多。」真敢說啊!連分手後還在想著投資報酬率,超級現實。
朋友搖頭嘆氣對他說:「可見你對她不是真愛。」他卻一派篤定說:「我很愛她,她給我濃濃的幸福感!」朋友反問,「那你可曾想過,她覺得幸福嗎?」他一時語塞:「呃……」
女人會離開,是有原因的。男人四處放話:「她拋棄我。」她當然要拋棄他,不然是打算要賴在一個不懂「愛」的男人身邊一輩子嗎?希望有個女人幫忙打雜,就乾脆花錢請個傭人。
李鈞震:
1. 什麼是「愛」?每個人的定義或標準都不同。星雲和尚、德蕾莎修女、耶穌、老虎武茲……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
2. 對「愛情」的定義不同,使每個人願意對「愛」的犧牲奉獻程度也不同。每個母親對「母愛」的定義或標準也不同,所以也有許多母親以為虐待小孩,是一種「愛」。
3. 能長久生活在一起的人,一定是因為彼此對「愛的定義」一致,有共識,並且能守信用。每個人對「愛」的不同定義,決定了人類不同的前途,也成為不同的人生觀。
4. 假設林志玲對愛的「定義」,與她的母親不同,而雙方有相愛,所以她對愛情的選擇,是她與母親彼此事先妥協的結果,所以將來能否幸福,雙方要共同負責。問題是,如果將來不幸福,母親能負什麼責任?
5. 有人喜歡虐待伴侶,也有人喜歡被伴侶虐待,只要他們有共識,對「愛」有共同一致的「定義」,又守信用,就可以一起走得長久。
6. 有獨裁者喜歡屠殺百姓,也有人認為被獨裁者屠殺是一種榮幸(例如岳飛),只要他們有共識,對「愛」又有共同一致的「定義」,又守信用,就可以一起走得長久。
7. 有人可以忍受別人的歧視,可以忍受被別人踐踏人權,但是卻無法忍受「讀書」或「學習一技之長」的痛苦,因為他對「愛」的定義就是如此。
參考資料:
婚姻 不是獎賞〔摘要1.3.2011自由/三十〕朋友小言,在交了男朋友後,每天忙得不可開交。一到下班時間,就消失不見人影,在朋友圈更是宛如人間蒸發。
每週一到週五,甫一下班,她便匆匆忙忙的送便當到男友家,還要事先確定男友的媽媽、弟弟,甚至弟弟的女朋友愛吃什麼,她便熱騰騰的限時專送到府。週末六、日,又風雨無阻的到男友家洗衣打掃。
每每見她騎著小50在往男友家的車陣中衝刺,問她為什麼男友不去她家找她,而要一個小女子,把自己裝扮打包好,送到他門口?
小言只瞇著一雙眼,帶著貼心的微笑說著:「因為他平常下班就累了!」
可他卻可以下班後,跟朋友到老是嫌遠的小言家附近聚會唱歌?
「下班後,他要休息呀!」小言的笑容有些僵硬。
妳不用嗎?朋友們無奈又氣結的看著小言。
小言捏著自己日漸粗糙的雙手不讓人看見,臉上掛著甜滋滋的笑:「他說我將來一定是個好老婆呢!」
女人吶,婚姻不是獎賞!不是一味累積點數便可以兌換的獎品,更不是任勞任怨、不辭勞苦的報酬,而是雙方給予彼此互相廝守一輩子的承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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