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話出自狄更斯的小說『雙城記』,描述的是一七八○年代的英國,而英國還不是當時歐洲判處最多死刑的國家。法國的判處死刑的人比英國還多還普遍。
有那麼多死刑規定,有那麼多人被處死,社會上大部分人應該會被嚇得發抖,小心翼翼過日子,也就能大量減緩犯罪了?不,事實剛好相反,那是英法歷史上最混亂,社會秩序最糟糕的時代。
雖然經過了兩百多年,這段歷史從來沒有真正離開歐洲人的記憶。「死刑」是國家主觀、任意權力的代表,國家可以殺人,往往國家也就能做更多侵犯人民、社會權利的事。
死刑,只是貪圖方便的粗糙解決手段,卻同時會帶來許多正義上的後遺症。兩百多年來,帶著這樣的記憶,歐洲國家陸續廢除了死刑,找出了許多替代死刑的方式,基本上,廢除死刑的歐洲國家並沒有因此變得罪犯橫行、混亂不堪。
歐洲國家極度重視死刑對於人權的侵犯,我們的政府很清楚、很明白。去年在申請歐盟免簽證待遇時,法務部悄悄地停止了死刑執行,那幾個月沒有殺任何一個死刑犯。如果死刑執行再度成為關注焦點,的確很可能歐盟就會否決台灣免簽證申請。可是等到申根免簽證拿到了呢?
我們也有多少冤死的案件記憶,刺激著社會良心不是嗎?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背負了十五年冤獄後,至少還能拾回未來的生活。如果沒有死刑,王文孝的證詞就不會變得死無對證,讓蘇建和三人那麼難以平反,讓吳銘漢家屬至今充滿憤慨。
如果沒有死刑,我們的司法人員就不能做出省事一了百了的判決,牽涉生死的案件可以有更多追查真相的機會。
如果沒有死刑,我們的司法體制就必須對終身監禁刑罰做出更嚴謹的規劃,連帶也會對於可假釋與不可假釋罪行有更多思考處理。
國家要殺下一個人之前,可能認真想想歐洲的例子,認真想想江國慶嗎?
參考資料:
柯仲慶帶頭施酷刑〔摘要1.30.2011蘋果〕國軍刑求逼供時有所聞,但唯一遭判刑確定是1999年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當年空軍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上校帶領鄧震環、李植仁、何祖耀、李書強等受命偵辦,卻對嫌疑人施以酷刑。
後柯遭判2年,緩刑5年,他正是15年前空軍戰作司令部謝姓女童被姦殺案、偵訊江國慶「破案有功」的專案人員。
一名自稱空軍資深保防官昨向《蘋果》爆料,當年柯仲慶和所屬成員的刑求方式,包括以電話簿隔層毆打、用電擊棒電擊、淹水、把人埋得只剩一顆頭、全身剝光用鐵製餅乾盒蓋拍擊生殖器,且採日夜輪流疲勞偵訊。
對於刑求,目前仍服役的何祖耀昨受訪時說,由於未被授權,不便接受訪問。針對空軍桃園指揮部彈藥失竊案,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即指出反情報隊長,種種慘絕人寰、令人髮指的非法手段逼供。
被指控偷彈藥的士兵羅樟平曾在案件真相大白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當時軍方辦案人員對他拳打腳踢,叫他戴安全帽,然後拿警棍猛打他的頭,天氣熱沒水喝,就叫他喝自己流下的汗。
同案另一遭刑求的士兵蘇黃平說,他被偵訊時,嘴巴被塞進泥土,要他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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