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跟蹤騷擾防制法》三讀通過 8重點報你知

 

Mahler Symphony No.5, 4th Mvt "Adagietto". World Orchestra for Peace - Valery Gergie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FQQsu6VBYA

【摘要2021.11.20..蘋果 林智群律師】新聞:立法院經過3次朝野協商後,今(19)日中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

法條中規範跟騷行為樣態、事先防範措施、事後處罰行為人的罰則3大重點,明定跟騷為對特定被害人反覆做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大類行為,包含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而加害者最重可關5年。這個新法有幾個重點:

1.範圍侷限在跟性別有關,就是針對恐怖追求者,如果是你欠錢,債權人一再找你,那不是這個法律要處理的範圍。

2.網路騷擾也算。

3.保護範圍除了被害人之外,也包含被害人的家人,甚至親密接觸友人。

4.如果碰到這個情況,第一個是找警察

警察確認後會開「書面告誡」給對方,並採取必要措施。

5.如果對方再犯,你可以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最長時間2年。

6.如果對方帶兇器又反覆實施,有必要時法院可以預防性羈押。

7.追縱騷擾,1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併罰10萬元。帶兇器,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併罰50萬元。

違反保護令,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併罰30萬元

8.這個法律公布後6個月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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