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誰有權禁止別人成家

"Andrea Chénier" - Western Illinois University Wind Ensemble
【摘要2014/12/22邱伊翎 蘋果】今天我國立法院正式實質審議婚姻平權法案,然而民間仍有一股宗教力量,執意要求立法院不得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草案。這樣的要求真的合理嗎?
根據《憲法》第22條,人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只要不妨礙其他人及公共利益,均受《憲法》保障,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我國已經國內法化的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國際公約的國家報告審查,國際審查委員皆認為禁止同志婚姻,已經侵害同志族群的家庭權。
1973年之前,同性戀曾被列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當作一種精神疾病,長期被污名化。2014年的今天,同性戀已經不再被當作一種精神疾病。目前在台灣,雖然同志行為不再被視為犯罪,但是同志人權有獲得充分的保障嗎?
一夫一妻的家庭也會有人離婚,也會有人外遇,也有人家暴,也可能會有人亂倫,一夫一妻並未說明任何價值。現代社會中,也有雙親都在工作而將小孩交由祖父母隔代教養,或是選擇同居不婚等等,家庭型態的多樣化,早已是現代社會中的常態。那麼,我們何以要堅持只有一夫一妻這樣的形式,才能合法組成家庭,享有相關權利呢?
李鈞震:
1.        人權的保障,隨時代的進步而進步。過去美國也禁止婦女、黑人投票,如今都開放了。過去台灣社會風俗上,母系社會、年齡差距過大的婚姻都不被接受,如今社會已較能接受。
2.        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同志婚姻、師生性交、人獸交、近親性交……等,至今仍不被多數大眾接受。這些社會禁忌,關鍵點都圍繞在特殊的性行為(不夠普遍)上。同志們必須一起努力思考各種問題、解除社會大眾疑慮,才能被大眾接受。
3.        「人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只要不妨礙其他人及公共利益,均受《憲法》保障」,那父子性交、兄弟性交、祖孫性交,只要不妨礙其他人及公共利益,是否也被同志所接受?如果同志可以結婚,那有同志關係的父子,可以結婚變成成配偶關係嗎?為什麼不行?
4.        人類的倫理道德、社會禁忌,很大一部分來自對性關係的約束,也牽扯到生物遺傳本能與社群的權力關係。靈長類族群,大都是一夫多妻制,沒有辦法當猴王的公獼猴無交配權,他們的性生活解決方案有三:1趁猴王不在的時候,偷吃。2.斷絕性生活。3.被淘汰的公獼猴彼此搞性關係。猴王,不會跟公猴搞性關係。
5.        從人體生理學上,肛交極不衛生,很容易染病;縱使經過灌腸+保險套之後,還是很不衛生。
6.        台灣社會民風保守,到現在連一夜情、網交、援交、嫖妓、多P、劈腿、50歲熟女交18歲小伙子,等都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阿基師偷吃被抓到大眾罵得要死,台灣的性開放路還很長。
7.         婚姻關係要法制化,最重要的點是財產繼承關係,夫如果死亡,妻子可以繼承全部財產,繼承財產是保障婚姻諸多法律的關鍵問題。同性婚姻合法化,最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同志另一半的財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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