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開車 玩手機 罰三千

【摘要5.9.2012自由】開車「玩手機」將被開罰!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裝置,進行撥接、通話、上網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將分別處以新台幣三千元與一千元罰鍰,預估九月一日正式上路。
另外,酒駕又同時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者,除罰鍰外,一律吊扣駕駛執照二年;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鑑於駕駛人闖越平交道事故頻傳,也三讀通過修正第五十四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鍰提高為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罰鍰,希望駕駛人警惕。
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帶動五花八門的應用程式(APP)遊戲吸引手指族市場,卻也讓不少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道路期間成了「低頭族」,甚至無視紅燈停、綠燈行等交通規則,無意間成為危險駕駛。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修法意在警惕不在處罰,交通事故往往因駕駛人一時的疏忽與放縱,導致一輩子無可挽回的悲劇,立法院在符合比例原則下,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可提高民眾對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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