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以房養老 屋價千萬月領3萬


【摘要2.28.2013蘋果】內政部昨宣布「以房養老」方案將於明起正式試辦,只要65歲以上、無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等法定繼承人,且房屋無貸款、公告現值在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者,就可將房屋逆抵押給政府,由政府估算申請人餘命、房屋市值後,折現按月給付至終老;期間老人仍可居住,但過世後房屋收歸國有
Carlos Santana - Oye Como Va
但社福團體質疑,資格太嚴格,「符合門檻者恐怕不多。」內政部將試辦一百個名額,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相同條件下每月可領金額比男性低,同樣七十歲老人、房產市值一千萬元者,女性每月約可領三萬三百元,男性三萬四千八百元,考量通貨膨脹,給付金額會逐年遞增1
內政部將於三、四月舉行分區說明會,預計五到七月開始接受申請。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說,目前全國戶籍中僅有一名65歲以上獨身者,約有11萬人,若扣掉房產價值條件、可能有兄弟姊妹等因素者,實際符合者會更少。另老人未領有其他社福津貼或社會保險給付(如勞保老年給付等),會優先核准。
簡慧娟說,試辦時希望申請資格單純化,故規定須無法定繼承人,若有子女長年在國外或遭遺棄則無法申請;抵押期間若老人結婚等,由於出現法定繼承人,屬「契約終止」,須將已領給付依國宅優惠利率(目前為郵局二年定存加0.042%)加計利息還清後解約。房屋抵押後不可轉租、貸款,若須轉售,也要加計利息還清後才可出售。
內政部長李鴻源說,申請過程會有民間團體、社工等提供諮詢,並由不動產估價師評估市價,估價費與抵押權設定費併入貸款餘額,由土地銀行負責貸款業務,相關經費由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六千四百萬元,未來將分年爭取經費。
老人福利聯盟祕書長吳玉琴說,許多老人聽到政府要開辦,都很高興來打聽,最後都失望離開,「因條件實在有點嚴苛。」國外多是由民間銀行或壽險業承辦,由政府開辦我國應是世界首例,政府估算的房屋折現給付金額對老人較有利,但也因如此,民間業者不願做虧本生意,未來恐不願承接。
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說,老人需要的不只是現金,還有居住無障礙、照顧等問題,政府對其他問題也應解決,「否則老人把房子賣掉,去住養生村就好啦。」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說,房產價格的門檻嚴苛了點,試辦後可考慮放寬。
以房養老Q&A
什麼是以房養老?
.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政府,政府估算餘命及房屋價值後,按月發給至過世,之後房子收歸國有。
誰能申請?
.須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自有房屋無貸款,且公告現值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北市776萬元、新北市525萬元、台灣省、台中、台南、高雄480萬元,金門、連江375萬元以下)者,初步名額100名。
何時開始申請?
.內政部將於34月舉行分區說明會,預計5~7月由縣市政府受理申請。
抵押期間可租售嗎?
.不得轉租,若要出售需先與政府終止契約,償還已領給付加計利息,利息依國宅貸款利率計算。
若發生火災、地震等導致房屋全毀或受損怎麼辦?
.有保險公司承保,保費會在每年第一次發給付時扣除。若發生災害,保險公司會理賠,但政府會先拿回已領給付加計利息。
若結婚怎麼辦?
.結婚後配偶成法定繼承人,構成契約終止要件,須償還已領給付加計利息,取回房屋所有權。
有疑問可以問誰?
.可洽內政部社會司(022356-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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