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12.6.蘋果
王凡妮】歷經一場公投併大選,台灣社會才終於看到性平教育及同性議題主流及非主流的鴻溝到底有多巨大。其中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同意票數僅350萬票,不同意票則高達680萬票。
儘管沒有通過門檻,仍然是個很驚人的表態數字。這如實反映主流社會對於性的恐懼與排斥,排斥到多麼害怕任何形式的宣之於口。
然而,在妨害性自主的司法案件裡,太多真實案例是,年幼的被害人一直到學校教授健康教育課程,第一次在課本裡看到生殖器的照片,接觸性教育後,才知道原來小時候那些隔壁叔叔、阿伯,以「你好乖」、「給零用錢、買玩具」等藉口邀約的遊戲其實是性犯罪,才會知道原來別人不能隨便把手伸進去自己的胸部摸,不管摸幾下都不行。
這些稍稍長大的被害人或者勇敢訴諸司法,或者選擇繼續成為犯罪黑數。兒少被害人的性犯罪被揭露的契機,在司法實務上常常是主流社會排斥的性教育,在這場公投的表態後,更顯得諷刺。誘使稚幼兒少被害人,而遂行的性犯罪,在台灣社會層出不窮。
即便時代、社會幾經變遷,犯罪情節也沒有太大改變。作家陳玉慧在2009年《海神家族》曾描繪過,鍾文音2010年《短歌行》也寫過,文學文本不過如實反映台灣兒少性犯罪的實相。
50、60年代的故事和2018年的當代台灣沒有太大差別。這些對兒少的性犯罪,乃至於日後被害人因接觸性教育,而恍然大悟走上艱難的訴訟之路,對於司法從業人員只是工作的日常,對於投出680萬票的主流公民而言,可能只是新聞畫面不到1分鐘的資訊,但可能是兒少被害人的一輩子。
性議題在長久以來不能宣之於口的主流民意下,類似的兒少性犯罪不斷重演,似乎反成了台灣社會永不能終止的詛咒。如同格林童話《藍鬍子的密室》,大人將性當成禁忌關在密室裡,禁止談論、不准接觸,性犯罪卻在這層障蔽的保護下,對孩子們隨時伺機而動。
當這些被害人長大,長大的自己,是否也會時時在心裡苛責那個過於單純無知的自己?他們可能想不到,這樣純真無知的自己,原來是主流民意透過教育體制形塑而成的。
當680萬票主流公民大喊著要讓性教育在國民教育裡出局,是否也意謂著我們允許未來的台灣社會,還要繼續重複著類似的故事情節,甚至倒退回更保守,卻不能真正保護兒少的社會?主流民意讓性教育在國民教育退場,我們的社會是否會成為一個更加保護兒少免於性犯罪,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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