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
【摘要1.13.2013自由◎ 王美琇】「人人都認可革命的權利,就是當政府的暴政或低效能令人無法忍受時,人們有權拒絕向其效忠,並進行抵制。」這是1848年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最著名的演講文「公民抵抗」(Civil Disobedience)中的一段話。梭羅的「公民抵抗」主要是針對廢奴運動,不過,放在現今台灣也適用。
梭羅的「公民抵抗」概念啟發了印度的甘地。甘地發起一系列「非暴力」公民抵抗運動,帶領印度人民全面抵制英國的歧視政策,最終逼使英國退出對印度的殖民統治,印度完成國家獨立。
梭羅也影響了美國的馬丁.路德.金恩所領導的民權運動。1956年金恩在蒙哥馬利領導公共汽車罷乘運動,以公民抵抗策略抵制白人政府加諸黑人的歧視待遇。金恩宣示:「我們只想對白人社會說,我們再也不能和這個罪惡的制度合作下去了!」1963年金恩發表了舉世聞名的演講「我有一個夢」,帶動起黑人民權運動的巨大能量,也徹底喚醒美國社會的良知,進而一步步改變了美國的種族政策。
梭羅也影響了反戰運動、環保運動、無政府主義、自然主義和嬉皮風等。梭羅的頭像出現在T恤、桌曆和郵票上,他的語錄被印製成書籍、傳單,梭羅討論會也此起彼落。梭羅的「公民抵抗」在六○年代蔚為風潮,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理論依據。
從歷史軌跡來看,台灣人抵抗外來殖民統治的事蹟也是可歌可泣。根據李筱峰教授的研究,荷蘭殖民台灣的最後十年,1652年爆發反抗荷蘭政府的郭懷一抗暴事件。原住民的抗荷戰役也層出不窮。滿清統治台灣221年,大大小小的抗官民變有116次之多。最著名的三大革命:1721年朱一貴舉兵抗清,爆發大規模民變;1786年林爽文事件歷時十六個月,清朝調動四省兵力才平定;1862年戴潮春抗清事件席捲中部地區,是抗官民變歷時最久者,經四年才平息。
台灣人的抗暴行動大多與殖民當局的惡稅、貪腐、剝削和欺壓等暴政有關,人民忍無可忍,最後就揭竿起義。日本統治台灣的前二十年,武裝抗暴沒有停歇。1915年余清芳的噍吧哖事件和1930年原住民莫那魯道領導的霧社事件最具代表。之後的抗日行動就轉為非武裝的文化、社會運動,如議會設置運動、文化協會和農民左翼運動等。
二次戰後中國國民黨遷佔台灣,因貪官污吏、欺壓百姓惡政頻傳,加上與島民文化落差甚鉅,終致爆發二二八事件。事件後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展開白色恐怖獵殺行動,屠殺了整整兩個世代的台灣人菁英,使得台灣社會噤若寒蟬,島內反抗運動也從此銷聲匿跡。
部分台灣菁英流亡到海外發展台獨運動,對抗國民黨獨裁政權;另一部分島內菁英則到1970年代後期,以「黨外運動」展開集體政治對抗,風起雲湧的黨外運動最終催生了民進黨。
九○年代初期,野百合運動再次展現公民抵抗的巨大社會能量,撼動國民黨的威權統治,揭開了民主改革的序幕。從此社會運動此起彼落,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農民運動、環保運動等,不斷釋放出社會改革的進步氣息,終將台灣帶入另一個民主的紀元。台灣人公民權利的認知也尚未完全啟蒙,但對抗不正義政府的統治,人民卻從未俯首棄械、任人宰割。
1989年鄭南榕自焚事件,可說是台灣半世紀來最震撼人心的「公民抵抗」典範。鄭南榕在其雜誌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國民黨政府以涉嫌叛亂罪起訴。鄭拒絕出庭應訊並揚言:「你們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最後警方前來拘提時,鄭以自焚行使公民抵抗,對國民黨發出最嚴厲的抗議。
2008年底爆發「陳雲林事件」,再一次把台灣人的公民抵抗意識逼出魂魄,讓新一代年輕人徹底覺醒。陳雲林事件後,公民抵抗迅速蔓延全國,年輕學子與弱勢人民、知識份子結合展開如火如荼的「在地公民運動」。幾年間,從反國光石化運動、反中科搶水運動、苗栗大埔農地事件、士林文林苑事件、反核四運動、扁保外就醫、反媒體壟斷運動等,都清楚看見台灣人的公民抵抗運動,向不正義的馬政權正式宣戰。
梭羅說:除非國家承認個人擁有更高的、獨立的權力,而且國家的權力和權威是來自個人權力,並且在對待個人方面採取相應的措施,否則就絕對不會有真正自由開明的國家。
只要有不公不義的政策繼續霸凌人民、傷害民主,公民抵抗必將再起;只要有喪權辱國的政府繼續危害國家利益或中共企圖染指台灣、併吞台灣,公民抵抗必將再起!這是先祖先輩們遺傳給台灣人的基因,在我們的血液裡流動,在我們的魂魄裡低吟。我們不會坐以待斃,我們一定會抵抗到底!
從梭羅到台灣,台灣人的公民抵抗運動不會停歇,除非公平正義的政府和成熟民主體制,真正降臨在我們熱愛的土地和美麗國度;台灣人的公民抵抗運動絕對不會停歇,直到有一天,以「台灣」之名的新生國家,在西太平洋上光榮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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